最易发生婚前性行为女人
http://woman.qm120.com2010-03-15 17:08:29 来源:全民健康网
婚前是一个较为广泛的概念。性科学研究按照满足程度的分类标准,将人类划分为三种类型:一是核心性,即两性:二是边缘性,如接吻、拥抱、爱抚等;三是类。本文所指的婚前属第一种范畴,它是指**双方在恋爱期间发生的行为。其特点是双方自愿进行,不存在暴力逼迫;没有法律保证,不存在夫妻之间应有的义务和责任;容易产生一些纠纷和严重后果。在我国,婚前是被社会舆论、道德所反对的,是不允许的,“是一种性罪错”。大量资料表明,婚前的主动者多是男性,但其直接受害者却是女性。由于这种行为是**双方自愿 进行的,各自都存在一定的心理动机。为了维护女性的利益,促进婚姻的和谐与社会的文明发展,本文仅就女性的婚前的心理动机与婚前给女性带来的严重后果,作以分析,以其指导女性在恋爱过程中要理智相爱,尽快走出这个爱情误区。
根据近年来大量调查资料分析,女性在婚前的心理动机方面,存在着许多偏激的观念和想法。笔者从性心理学、性社会学的角度将之概括为以下10个误区:
1、追求所谓“新”的恋爱方式
九十年代的中国社会,已进入高层次、快节奏、多色彩时期,生活方式在改变,恋爱方式也在变。有些青年错误地认为,九十年代的变爱方式就是动辄发生性关系。有的女青年说:“常规的爱不完整。真正的爱,应该体现出博大。既然爱他,那我什么都可以给他。”“爱就该给被爱者自由,何必等到结婚以后。”“巳经九十年代了,含情脉脉没意思,我要走在历史的前面”等。在追新潮的心理支配下,她们很快从初恋进入到热恋,由边缘性上升到核心性。如痴如拥抱、亲吻、爱抚激发起性生理本能的强烈冲动,使理智巳难以抵御。有一项调查发现,44.67%的女性在半年之内发生了多次性关系,其中50.33%的人表示愿意,80.33%的人认为这是个人的事。 按我国性道德规范,**恋爱期间的,最亲密的形式也只能是接吻、 依偎、爱抚,只有在婚姻关系得到法律保护的条件下,方能发生行为。随心所欲的“新潮”行为是缺乏责任感的表现。
2、崇尚种种性自由观念
近几年来,随着西方文化思潮的涌入及我国性文化的时而泛滥,冲击了有着很深文化积淀的传统性道德。有些青年人盲目崇尚西方的种种性自由观念,想冲破所谓传统性道德观念的自我意识非常强烈。有的女青年说:“我们正面临八方大潮冲击,再理智的女性也会感到困惑——”道德的音乐盒巳安抚不信当 今一些青年人矛盾痛苦的灵魂与肉体,她们的性观念己和原始本能需要划上了等号。因而,有些女青年认为“即然巳成熟了,那么满足自己的欲望是生理需要。”有的说:“只要自己爱的快乐就行,”也有的说:“怀孕怕什么,没有罪,”“女人不作一回人流不算一个完整的女人。”在调查中,有32.67% 的女性认为“贞操不很重要,”有19.7%的后根本无所谓,并说“就那么回事,”等等。观念一变,行为随之而变,当她们的爱情还处于不知道如何理智地去驾驭生活之舟时,就被烧得不攻自破,发生了不该过早发生的 ,有的与男友周期性地发生关系,有的虽巳预感到两人不可能最终成婚,但那种特殊的关系仍一如既往。扭曲的性观念使扭曲的一发而不可收拾,结下了“不负责任的恶果。”
3、满足对“性”的好奇与探秘心理
在当今文化环境中,性巳渐渐撕去了遮遮掩掩的面纱。对于有些女青年来说, 已不是“谈性色变”,羞于启齿,而是谈如同谈食欲似的轻松、正常。但由于许多书籍刊物偏重于、内容的介绍,性心理、性道德教育贫乏,加之影视中性审美镜头的增多,以及马路、大街上搂腰搭肩,抑或拥抱、接吻现象时时会映入眼帘,这种文化氛围使少女时期对性的朦胧意识和好奇心理,更加深化与现实化,由原来的对男性性生理的比较无知、两性单独在一起为什么会充满甜蜜感、怀孕是怎么回事等,发展到已不满足于书刊上所介绍的和影视屏幕、马路大街、娱乐圈、月光下所目睹的,而是要亲自去尝试、探秘,以至于在恋爱期间,有时主动好奇地提出或不拒绝男方提出的性要求。调查表明,有64.3%的女性一时好奇冲动发生了性关系,直到怀孕不得不流产时,才后悔莫及。
4、感激男友对自己的倾慕爱恋之情
虽然她们也懂得女子贞操十分重要,绝不应该轻易奉献,但在男友倾慕爱恋之情的不断激荡下,便坚守不住防线。有的或因男友对自己殷勤倍加,在学习、生活上给自己以极大地帮助,或因男友为自己亲属解决了许多困难而作出了很大的牺牲。常常感到余心不安,加报感激之情由然而生。当男友提出性要求 时,担心拒绝会伤害他的心,于是把满足男友的性要求当作感激他深情厚意的回报,这类情况在调查中占18.3%。
5、消除男友对自巳为放心的担忧感
有的女子感到男友符合自已的择偶条件,是理想中的“美男子”,一见钟情,大有“过了这村没有这店”之感触,在恋爱过程中表现主动。然而,对于有些男子来讲,女方越主动,他反而自视过高,甚至产生对女方不放心的担忧感,过于谨慎起来,态度模棱两可。为了表示自已的真诚,有的女子便急匆匆以身相许,有的为了不被男方抛弃,也采取了这种所谓“能栓住男人心”“以性锁情”的既不成熟又不明智的拙劣之举。
6、使爱情关系升级
许多女青年把“性”作为衡量爱情的尺码,认为只有性方能维持爱情、发展爱情。有的认为,婚前发生性关系是恋爱的程序化要求,必经之路,提早发生,可以早日确定关系,使爱情升级、深化,加固双方凝聚力。在这种观念的支配下,她们过快地献出了自己的全部。
7、维持婚约关系
北京的一项调查表明,在发生婚前的青年**中,有90.7%是明确约婚关系,但因种种缘故,如无住房、经济困难、工作不在一起、不到法定的最低婚龄等,迟迟不能结婚。为了维持这种婚约关系,双方经常发生。
8、了解男友的性功能
研究指出,这类动机多见于大龄未婚者。她们深感择偶之不易,也期望婚后能美满幸福,因而对结婚持慎重态度。她们愿意与自己满意的恋人在婚前, 以了解对方的性功能。
9、拒抗环境阻力
这是爱情心理发展过程中的反向效应。恋爱中的青年**,当经过一番了解确定下爱情关系后,总希望得到周围环境中的人、特别是父母亲朋的支持和赞许。 但如果遭到意外的粗涉,他人干扰、父母竭力反对、亲友百般阻挠,他们不但不终止恋爱关系,反而更热情、更密切,以“生米煮成熟饭”的既成事实来拒抗这些阻力,促使恋爱成功。
10、换取虚荣心
当今社会,随着商品经济大潮的不断冲击,部分女青年虚荣心极强,产生了严重的攀比心理和追求高消费,其“恋爱”标准趋于“郎财女貌”,有些人为了追求性了享乐,讨取美貌女子而不惜挥金如土。于是,有的女子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,不惜以肉体换取财物,很快献出了女性“第一次”,也有的在金钱的诱惑下,“爱情”不断地转移,导致“来历不清”的怀孕。 以上是女性婚前心理动机的10个误区,它反映出青年女性在性认知、性意识、性观念、恋爱观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性、片面性,应当引起教育、社会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。
[[编辑推荐:女人如何发现自己身体上的]]